校團委工作職責
1、根據學校黨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工作。
2、負責團員思想教育工作,負責團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,負責向黨組織推薦學生團員中的優秀入黨積極分子。
3、負責團的組織建設,負責新團員發展、超齡團員離團及團員關系的轉入轉出等工作。
4、負責組織開展各項團日活動。
5、負責共青團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比推薦工作。
6、負責團的對外接待工作,負責落實上級團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。
7、負責團員團費的收繳、管理和使用,負責對違反團紀的團員進行教育和處分,負責團務檔案。
8、負責組織開展志愿者活動,負責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工作。
9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機構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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